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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政治][段宜康敗訴判賠20萬未賠償 黃文玲闖辦公室找人] [三立] [2018-10-11] [複製鏈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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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8-10-11 07:37 PM|顯示全部樓層|倒序瀏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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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joe16811 於 2018-10-11 07:38 PM 編輯

2014年縣市長選舉,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控無黨籍彰化縣長參選人黃文玲,與國民黨的林滄敏共用金主,表示指控不實願意吞曲棍球,卻遭控告違反《選罷法》「意圖使人不當選」,高院判決段應賠償黃20萬元,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1天。但段宜康至今沒有還錢刊登道歉啟事,黃文玲今上午二度前往立法院登門向段宜康索討賠償金20萬元,段宜康不在辦公室,黃文玲氣得嗆聲「不還錢就吞球」、「改天就叫法院來查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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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評

blackex2 連行政院發言人都申請免費律師 你以為可以從這些自私自利的人中 拿到什麼嗎???  發表於 2018-10-16 07:41 PM
blackex2 不分區立委 就是誰投民進黨政黨票多 就可以讓誰上 依然是投票出來的  發表於 2018-10-16 07:40 PM
q0963112054 他好像是不分區立委耶  發表於 2018-10-15 06:55 PM
kensung5 蝨子多了不怕咬~會怕嗎?反正會支持的還是會支持啊!!臉輸15萬人暗讚~怕個屁!!  發表於 2018-10-14 10:35 PM
wayne2298 這樣的人還能繼續當選立委, 唉, 什麼樣的人選什麼樣的立委  發表於 2018-10-14 06:48 PM
freedomx10akl 以前就覺得台灣法律都判爽的 判賠多少多少一句老子沒錢就沒事  發表於 2018-10-13 05:03 PM
a2736395 這不是那個罵人民靠北三小的大立委嗎?  發表於 2018-10-12 08:24 PM
QWOP19840 堅持不要臉是民進黨的黨魂  發表於 2018-10-12 08:09 PM
human0327 看起來段大立委昨天喝酒喝很多吼~累到睡,著等中午再叫朕起來吃便當。  發表於 2018-10-12 06:19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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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8-10-12 07:07 AM|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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潛水很深 發表於 2018-10-12 01:12 AM
下載: 訪客無法瀏覽下載點,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

開玩笑,在臉書隨便寫寫,合理的懷疑,狀況外的法官竟然判賠,一定是對岸派來的,陳師孟要趕快查一查,顏色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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