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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男醫下藥迷昏女實習醫 判囚5年半醫師證書也廢止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jjjsub21    時間: 2022-5-20 10:53 AM     標題: 男醫下藥迷昏女實習醫 判囚5年半醫師證書也廢止

本帖最後由 jjjsub21 於 2022-5-23 04:41 PM 編輯

男醫下藥迷昏女實習醫 判囚5年半醫師證書也廢止
2022/05/16 中時 林偉信
男醫師下藥迷昏女實習醫師判囚5年半,醫師證書也遭廢止,他提行政訴訟遭駁回確定。

彰化一家醫院李姓男住院醫師,因下藥迷昏女實習醫師,2019遭最高法院依以欺瞞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之罪判囚5年6月定讞,衛福部廢止李的醫師證書,他不服提行政訴訟,最高行政法院判他敗訴確定。


2015年間,李男取得FM2藥品後,在醫院附近的咖啡店購買咖啡二杯,先將FM2摻入其中一杯咖啡後,以教導女實習醫師為由,誘使她一起進入醫院安寧病房之醫師值班室內,向她佯稱欲請其喝咖啡,將下藥的咖啡交予她飲用。

女實習醫師喝下後20到30分鐘,即因藥力發作意識陷於模糊,隨即失去意識,而無法自由離開值班室;檢方起訴後,2019年最高法院將李男判刑5年6月定讞,之後衛福部廢止他的醫師證書,他提起訴願遭駁回,提起行政訴訟。

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李男敗訴,他不服提上訴,辯稱他以欺瞞手段,但卻與強暴、脅迫同視而仍處以廢止醫師證書之嚴厲行政處分,違反憲法上之平等原則,請求法官撤銷衛福部的處分,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無誤,駁回確定。


討論和問題?
1.        女事主有沒有受甚麼傷害?
2.        因為甚麼原因沒報導加害者姓名?
3.        官司、審訊一拖四、五年,期間疑犯仍可以醫生專業資格從事相關工作?
4.        有沒有其他受害人?
5.        犯人下的東西是他的將合法葯物非法用途? 還是購買「毒品」?
6.        受害人怎知自己出事?

**terrible

案情補充23 May 2022:

台中大甲順安醫院家醫科醫師李忠哲,201511月間以「指導」為由,邀請實習美女醫師喝咖啡,沒想到女醫喝完咖啡後就昏迷,事後驗出體內含有FM2,李男遭判刑5年半定讞,已經發監。衛福部依《醫師法》廢止李男執照,李男不服打行政官司,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駁回,李男確定失去醫師資格。

判決指出,李忠哲(42歲)2015年間到彰化地區醫院受訓並擔任住院醫師,他覬覦被害女醫師的美色,竟利用開立管制藥品的職權,對被害女醫師下手。本案發生於20151117日中午,李男以「指導」為由,邀被害人進他專屬值班室,並拿出連鎖咖啡店的咖啡請她喝,被害人喝完後即昏迷,4個半小時後步出值班室時還跌倒。

女醫師驚覺有異,立刻報警處理,並在尿液中檢驗出FM2的成分。檢方偵辦後,認為李忠哲對被害人下藥,因此對李男提起公訴,並具體求刑8年。法院審理時,李男否認犯罪,辯稱當天因女醫身體不適,他才請她在值班室休息,而他僅待在值班室10分鐘。

但法官調出監視器畫面,發現被害人在值班室4個多小時間,李男多次進出,共停留2小時41分鐘,最久一次還待1個半小時。最高法院最後認定李男下藥,依照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「欺瞞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」,將李男判刑56月定讞,李男已於20198月發監;但「加重強制猥褻罪」因查無實證,判無罪確定。

衛福部依照《醫師法》廢止李男醫師執照,李男不服,提出行政訴訟,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,李男再上訴。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,認為衛福部的廢止行為並無違法,一審判決無誤,因此日前駁回李男請求,全案確定,李男入監並失去醫師資格。

ETtoday社會新聞 | ETtoday新聞雲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20516/2252337.htm#ixzz7U69IUXE6





作者: 呆呆呆的我    時間: 2022-5-20 02:33 PM

台灣就是講求人權
才會犯罪率高
作者: 養樂多好苦    時間: 2022-5-20 05:57 PM

呆呆呆的我 發表於 2022-5-20 02:33 PM
台灣就是講求人權
才會犯罪率高

中共就是沒有人權才會有活摘器官,跟封省,阿不對!是靜態管理
作者: SJ1988    時間: 2022-5-20 06:07 PM

真的很搞不懂那些搞強姦的人 特別是有經濟能力的
如果真的喜歡就追求 不然外面找也可以
何必做這樣的事情 讓自己留下前科
作者: AB744436    時間: 2022-5-20 09:23 PM

噁心
當醫師然後做這種事
5年太少了好嗎
作者: lilacoste    時間: 2022-5-20 09:58 PM

臺灣人權太擴大了
也該適時的修正了
作者: a02315    時間: 2022-5-20 10:00 PM

還是要看被害者有受到怎樣的傷害
作者: 盧小月    時間: 2022-5-21 10:26 AM

之前也有一件軍中類似的下藥事情發生

討論和問題?
1. 女事主有沒有受甚麼傷害?
    所謂的傷害是指有傷口的那種傷害嗎?也許偷偷被親一口人家也覺得是一種傷害

2. 因為甚麼原因沒報導加害者姓名?
    蠻正常的吧~通常都用姓氏而已,陳男王女之類的,被害者甚至都用化名例如小麗

3.官司、審訊一拖四、五年,期間疑犯仍可以醫生專業資格從事相關工作?
   在台灣還沒有定罪,就是無罪,在這期間當然可以合法的工作,到處玩。有些會限制不得出國要隨傳隨到,更嚴重的刑事案件才會羈押。

4.有沒有其他受害人?
   也許有,但只是沒人舉報或是自己不知道

5.犯人下的東西是他的將合法葯物非法用途? 還是購買「毒品」?
   FM2是管制用藥,是強力的安眠藥,拿來迷姦很好用。沒有處方箋不能夠販賣持有,身為一個醫師非法持有使用FM2拿來下藥給不知情的人喝,罪大惡極。

6.受害人怎知自己出事?
   喝咖啡喝完沒多久就不正常的昏睡了,任何有警覺心的人都知道這樣不正常,只要報警去醫院檢
查,都可以查得出來體內殘留的藥是什麼藥。就算沒有被性侵,難保沒有被偷摸偷親指姦之類的
作者: 紫彗星    時間: 2022-5-21 10:39 AM

當醫生的都會這樣
軍人也會啦
不然軍中怎麼有那麼多鬧鬼的事情出來
人權過大
造成的問題很多判刑5年還太少勒
現在的社會沒有真正的公平正義
司法已死
作者: 2w3e4r    時間: 2022-5-21 11:11 AM

吊銷執照剛好而已 爽了一時浪費十五年半 醫學院加坐牢
作者: 薩邁爾    時間: 2022-5-21 12:41 PM

人才阿!!!  不是搞政治實屬可惜阿!!
顏色對了,什麼都對了,這位想必沒有顏色的後台,
不然肯定是雷誰大雨點小。
=================以上題外話======================
1. 女事主有沒有受甚麼傷害?

這是在問廢話嗎??  你被人迷姦了,旁人卻問有沒有受傷,不覺得是在講幹話嗎!!
2. 因為甚麼原因沒報導加害者姓名?

都在問幹話了,報這有何意義??
3. 官司、審訊一拖四、五年,期間疑犯仍可以醫生專業資格從事相關工作?

其犯罪沒有被徹底定讞之前,被告都是無罪的,頂多只能是嫌疑。
4. 有沒有其他受害人?

偵查不公開,就算有也不會讓你我他知道吧!
5. 犯人下的東西是他的將合法葯物非法用途? 還是購買「毒品」?

藥物都有受到管制,以醫療用途,藥本身無違法,卻是用在非法地方。
6. 受害人怎知自己出事?

自己有沒有出事都不知道,閣下肯定是高人!!

作者: alan5333360a77    時間: 2022-5-21 01:08 PM

噁心 吊銷執照剛好而已
作者: charmass045    時間: 2022-5-21 01:18 PM

成為醫生以後不用下藥也上到腳軟啊
兄弟你這麼衝動幹嘛
有錢社會地位高女生都自動貼上來了
母湯哦
作者: hrghr222    時間: 2022-5-21 04:39 PM

這的話話應該是要關到死會比較好
作者: ada5782    時間: 2022-5-21 07:37 PM

利用專業做這種事情
應該要判得更重才對

作者: chris6501    時間: 2022-5-21 07:54 PM

真的白袍禽獸⋯⋯
書讀的高
私德卻這樣
白費栽培
作者: m1962    時間: 2022-5-21 08:00 PM

他容易取得管制品有一就有後續二三..
作者: jeffrey7040    時間: 2022-5-22 07:49 PM

好ˋ可惜,當上醫生卻做這種事情,毀了一生
作者: zeka7817    時間: 2022-5-22 08:01 PM

這醫生也太遜了!看看夜勤病棟的比良版龍二,根本不需要靠這種小手段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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