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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陳星反擊了!出示林奕含手寫情歌 證明兩人相戀][AppleDaily][2017-05-19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tsehwu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1:35 AM     標題: [陳星反擊了!出示林奕含手寫情歌 證明兩人相戀][AppleDaily][2017-05-19]

才女作家林奕含之死,林的父母日前發聲名表明將配合正配合檢方調查,要補叫名師陳星付出應有的代價,但陳星卻再透過律師出示林奕含親手抄寫給他的情歌歌詞,證明兩人是情侶關係。
根據《三立新聞》報導,陳星為證明他之前發聲明所言「兩人是交往關係」,這次他請律師團提供林奕含親筆手寫張懸《關於我愛你》的歌詞,以及林奕含曾贈送給他的禮物,當作兩人交往的證明。
據指出,陳星曝光自己在台北喜來登飯店和林奕含談分手的細節,更爆出林奕含同時和台南某電子大廠二代交往,要求檢調把林奕含的前男友都列入證人名單。
陳星在上星期二(5月9日)第一次對外發聲明,他除了表達自己不是狼師之外,也指出他與林奕含是在2009年2月認識林奕含,當時林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,他在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下,與林合照,但此時並未交往。
陳星說,他與林奕含直到該年8月,也就是林奕含成年上台北準備念大學,「彼此已無師生關係,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,林家父母知悉,要求分手,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,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。」並表示已經委託律師替自己的清白辯護。(突發中心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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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得:
之前 "官員" "議員" "委員" 一堆跳出來做秀的,還要修法的,不去管管大事化小的自私自利的學校校長與加害學生的老師,這下糗了吧!事實如何?證據會說話,低級媒體的任意公審行為真是台灣之恥,真當檢察官是傻瓜嗎?記者這麼厲害,去考司法官啊!任意爆料,張冠李戴,以偏蓋全,故事亂編胡扯一通,什麼新聞自由?新聞自由允許胡說八道,篡改事實,以偏蓋全嗎?一件事看出公眾人物與媒體譁眾取寵的病態。
作者: moon61242002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1:53 AM

版大你好像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那麼生氣,大家氣得不是性侵,而是陳星玩弄小女生感情
弄清楚是玩弄,玩弄其實不犯法,就像有些渣男浪女對象一個換一個、工具人一直使喚等等

就算你沒有被這樣,也應該看過朋友這樣,他們不犯法,但是這種人人品就很糟糕
陳星就是這種人品糟糕的代表,而且這還是建立在無罪推定的情況,我說的這個「玩弄」是建立在陳星說得他們兩個是交往的情況

當老師要有老師的品,就像當法官、醫生都要有品格一樣,不過話說回來,陳星連妻女的臉面都不顧,要他有品好像真的有困難
作者: moon61242002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1:58 AM

說句更難聽點的,你是來幫陳星帶風向的嗎?
我不知道陳星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他老是挨罵,為什麼他做的都是蠢事
先是一開始的台南味福幫倒忙,後來又有郭冠英跟劉毅這群豬隊友,簡單的說幫他說話的都是大家討厭的人,難道這裏面你還看不出端睨嗎?

孔夫子曾經說過: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,其不善者惡之。
我不知道陳星有沒有朋友,但是很明顯他就是善者惡之的人

作者: moon61242002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2:04 PM

最後,版大口口聲聲說媒體亂帶風向,嘿嘿

上次小模事件,小模的媽媽幾天就成功用監視器逆轉,真理是越辯越明,經得起考驗,陳星你要是經得起考驗,就不會都是一群蠢才替你說話了

附帶一提,版大有沒有看過電影寒蟬效應,我猜一定沒有,那是一部好看的國片阿,有徐若瑄、郭彩潔跟戴立忍,真人真事改編
女學生被男教授性侵後,會寫情詩、會約會、會愛他,為什麼?
那是保護自己的機制,因為我是愛他,所以我不是被他性侵,唯有這樣我才是正常的
陳星就像片中的教授,性侵的女學生有好幾個,它們共通點都很像。都有名聲顯赫的50歲中年人,對上二八年華的未知姑娘

用點腦子想想,你陳星已經50歲了,又不是金城武,人家18歲漂亮姑娘為什麼要喜歡你,你有想過這個嗎?沒有,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2:05 PM

既然都有證據,那就那檢調偵辦吧。
作者: colt426709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2:07 PM

滿佩服陳星的太太那種事後選擇原諒的霸氣~

婚外情乃外遇,非但沒有提出離婚而是原諒!

這一般人通常處置應該是告來告去接著離婚?

只能說當初明知玩火必焚身,做錯就是做錯!

至於事情的真相就由司法做出最妥善的判決~R.I.P


作者: moon61242002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2:07 PM

毛澤東說過,沒有調查,沒有發言權
版大貼文之前,有沒有找過相關的案例來看、有沒有看過房思琪、有沒有去細細琢磨那根本不是情歌,如果女孩子寫那首歌給你,你是真不懂還是裝傻

陳星只能裝傻,因為那是人品滴下的他唯一的救贖,其實他的救贖在林亦含死的那就被帶走了
不管她說甚麼,狼師就是他的代名詞,他活該,可憐的是他女兒,下個月嫁人老爸還在丟人現眼
作者: moon61242002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2:14 PM

俗話說的好:男人有錢就作怪,陳星就是代表人

他老婆只能幹在心裡口難開,有那麼多錢可以花,還管良心嗎?

作者: moon61242002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2:18 PM

我一直都有個想法,林父的目標根本不是陳星,就算性侵成立,他那麼老還有錢,去坐牢也是吃香喝辣
林父的目標是陳星的女兒,林亦含剛死,陳星的女兒不到兩個月就要結婚,不能不說這招很毒
新人的名字都不知道,岳父到是很出名,對於婆家來說這媳婦就是丟人現眼的貨,能帶出們嗎?婚禮要辦嗎?

有錢人要面子,取這女生就是丟面子的事情,陳星的女兒嫁過去能有好日子過嗎?
如果各位要結婚、或是親友要結婚前,要先幫女生家還掉100萬的賭債,捫心自問,你娶嘛
陳星女兒丟臉的程度,比100萬大多了
作者: aaaa5230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2:37 PM

陳星道德低落
社會上要譴責這很正常

問題是這個社會集體弱智
一堆名嘴上節目狂吹
一個要選台南市長的立委跳出來好像檢察官

而檢調迫於社會壓力辦案
如果到最後
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
不起訴處分
那就很可笑了

作者: 197867213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1:25 PM

本帖最後由 197867213 於 2017-5-20 01:58 PM 編輯

有老婆還去招惹能當她女兒涉世未深的女學生,有啥好洗地
立場對調,陳星自己女兒如果是被玩弄的對象還自殺,政商關係良好的陳星會放過對方?
一各道德低下人品破產的人,居然還有人覺得這些東西就能洗白,一些人的邏輯真是不可思議
要當正義使者,等你女兒妹妹甚至老婆女友被這樣的人玩到死,再來談原諒的資格
陳星幾歲,林幾歲,一各老師一各學生?思想 閱歷 地位 極不對等 用自己腦子想想吧

作者: taco1984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1:45 PM

很多民眾都是站在自己女兒的發生這種事情的家長  立場下去看這件事
我覺得身為一個老師 長輩  成人 不管這個小孩有多漂亮體貼溫柔 都不該跨出那一步
不要說什麼珍愛  更別說什麼心動...
我們的司法問題跟教育局 本來就有問題 加上官官相護
就像是教小孩 如果小孩用說的就會聽話 大人還會動手打小孩嗎?
如果用說的 教育局跟司法機關就會改  百姓還會一直鬧嗎?
新聞也不用這樣一直報導一直追這件事了
沒有人會希望  以後自己的小孩遇到這樣沒道德的老師...
作者: pandison007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1:50 P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粥猩猩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2:49 PM

受害的當事人已過世,死無對證的情況下別說定罪,連關都關不了
事發一個月了那個人渣還能逍遙法外噴口水說要反擊...

靠司法討公道 ? 靠私刑還比較有效率吧
作者: dragonfire0424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2:49 PM

到底是犯法還是只是品德低落
如果現在打的是品德
有一個上女學生還上到忘記名字的現任立委不知道有沒有要一起罵
作者: jasi3307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3:28 PM

附帶一提,版大有沒有看過電影寒蟬效應,我猜一定沒有,那是一部好看的國片阿,有徐若瑄、郭彩潔跟戴立忍,真人真事改編
女學生被男教授性侵後,會寫情詩、會約會、會愛他,為什麼?
那是保護自己的機制,因為我是愛他,所以我不是被他性侵,唯有這樣我才是正常的
陳星就像片中的教授,性侵的女學生有好幾個,它們共通點都很像。都有名聲顯赫的50歲中年人,對上二八年華的未知姑娘

用點腦子想想,你陳星已經50歲了,又不是金城武,人家18歲漂亮姑娘為什麼要喜歡你,你有想過這個嗎?沒有,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

:這電影本來是國片一點都不想去看
:被你這麼描述 突然想看看到底在演些甚麼了
:好像還蠻好看的
作者: alexmou0102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3:45 PM

美麗的女孩子因過去的牽絆而採取自殺行為,讓大家怒了,至於這個狼師,做錯事還不斷的找理由,又讓大家火了......不論新聞從業人員或政客,批判過多只是為了搏版面餬口飯,有誰的感受比當事人的家長與丈夫來的深與痛
請讓這個社會重歸平靜,該殺就殺、該關就關
作者: richgod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3:56 PM

辦案辦到最後有沒有辦法成立都還是個問題!台灣民眾就喜歡當鍵盤魔人,自以為正義!不是當事者如何知悉事情始末!最好的方法還是只要發生師生戀又沒有修成正果的,就不用當老師了!
作者: fluvial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5:38 PM

這件事最後應該是場"權力"的角力
事情的對與錯及真象
應該會在過程中被"扭曲"
作者: macjoe168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5:45 PM

差那麼多歲的女學生都啃得下去 , 真是噁心又沒人性
作者: Zillion54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6:03 PM

這種事情很難去理清 但是玩弄感情就不對了
作者: yu-ren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9:02 PM

打官司,要告贏陳星可能性應該很低
陳星在法律上也許站得住腳
但是,道德上站得住腳嗎?

作者: 減肥中勿餵食    時間: 2017-5-20 09:04 PM

本帖最後由 減肥中勿餵食 於 2017-5-20 09:42 PM 編輯

就算不是強姦,也是誘姦。
誘姦的罪名不比強姦好聽到哪裡。
強姦是純粹的暴力,誘姦是奸巧的欺詐。
十幾歲的小女生,父母婚姻正常,
經濟良好,沒有戀父情節的需求,
何必愛一個四十好幾的已婚男人?
何況這個中年男人的事業成就未必比她父親來得大!

就算小女生不懂事主動好了,
四十好幾的男人也不懂事?
像十幾歲的男孩精蟲衝腦?
不去拒絕選擇迎合,
現在又拿情歌書信出來證明自己的清白,只會更令人不齒。

婚外情不是什麼神聖清高,迫不得已的愛情,相反的,帶來的通常是他人的譴責唾棄,當事人的說謊自辯,自我欺騙,毀謗,不安全感,…………婚外情和高壓力是事情的一體兩面,時常相隨。

讓一個小女生承擔外遇的壓力,
不是男方肉慾至上的自私是什麼!?








作者: taisgigi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0:22 PM

colt426709 發表於 2017-5-20 12:07 PM
滿佩服陳星的太太那種事後選擇原諒的霸氣~

婚外情乃外遇,非但沒有提出離婚而是原諒!

應該不是霸氣問題
而是現實問題
另外就是愛不愛的問題
愛情是盲目的
就像性愛自拍也是
我不懂為何女的肯接受
也不懂為何男的敢開口
一般人跟女朋友開的了這口嗎?
作者: vvikimo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0:34 PM

誘姦的指控太嚴重,
陳星的作法是正確的,
難道要等著繼續被修理??
作者: LG0824    時間: 2017-5-20 10:50 PM

如果歌詞能當證據,那小說厚厚一本,證據不是更充足,
狼師就是狼師,就算你花錢請再多洗白部隊,
我們一樣要譴責你這畜牲,讓你無地自容.
作者: body007    時間: 2017-5-21 03:14 AM

本帖最後由 body007 於 2017-5-21 03:16 AM 編輯

應該很多人都上過他的課,光是我的親友就不知幾個在補習班上過他的課,包含我自己。

其實好幾年前就聽到有人在傳他的八卦,至於是不倫還是誘姦我也忘了,當時只是沒鬧大被壓下來而已,是不是這件事,我就不知道了,如果不是這件,那他可能是慣犯。

當看到陳星這篇反擊的新聞出現時,我腦袋第一個想法就是出現一部電影的情節:

香港奇案之強姦  

邱淑貞演的,劇情是故意製造情侶的假象合法強姦。
作者: avon3226    時間: 2017-5-21 11:22 AM

公佈在哪?怎會到現在都還沒看到
作者: zip123456    時間: 2017-5-21 06:58 PM

真的是死無對證 說法越來越誇張
交往??  我看你根本沒有傷心過他自殺的事
只想要啪啪啪而已
作者: tgfm18yayawu777    時間: 2017-5-21 07:41 PM

俺等事情蓋棺論定

就目前所見

那個姓陳的就是個渣

爽快承認還讓俺高看

拖拉牽扯的跟某童姓議員有啥分別
作者: hakaider0517    時間: 2017-5-21 08:21 PM

同學:今天我們來交一篇歌詞當作業!
作者: mitacthsrc    時間: 2017-5-22 05:37 P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LG0824    時間: 2017-5-23 10:28 PM

不管用什麼招,大家都記住了你就是狼師,
而且是心機很重的狼師,就算逃得掉法律制裁,
狼師名號還是會跟你一輩子.
作者: auke258    時間: 2017-5-24 04:48 PM

這那算反擊,
死無對證,
也看不出真的是林奕含寫的.
作者: aiwaaiwa999    時間: 2017-5-24 08:00 PM

到底還想搞啥,根本大爛人一個。
作者: yannicklatte    時間: 2017-5-24 08:15 PM

笑死人,還拉自己老婆出來擋,
他老婆也一樣垃圾,
知道自己老公做這種事也不吭聲的
作者: LG0824    時間: 2017-5-24 08:18 PM

他老婆有錢花用就放任狼師行為,
這一家子都很惡劣,會有報應的.
作者: jack80401    時間: 2017-5-24 08:50 PM

好個死無對證的感覺  感覺走法律好像對於一些有特定權勢的人行不通  

現今的社會不是精神障礙 就是玩弄法律  這樣對於守法的好公民以及受害者

真是說不過去  




作者: s9020106    時間: 2017-5-24 09:40 PM

這個渣渣真的有夠無恥的!
台灣法律應該也拿他沒辦法~
作者: jh389    時間: 2017-5-24 10:15 PM

本帖最後由 jh389 於 2017-5-24 10:20 PM 編輯

檢調現在還麼安靜 要嘛怕陳星跑了 要嘛還在收集證據 不是我想唱衰 陳星好歹拿出個證據(可信度不明) 現階段 法律上 他比林家二老 那些政客 媒體 網民還要有說服力(到現在為止 除了影射 放話 作夢外 後者都沒有實質證據) 不過沒記錯從陳星放完話到現在 對比之前的義憤填膺 林家二老都很安靜(當然不排除被氣昏了) 看來有些貓膩在呢

當然陳星搞師生戀 大騙小是肯定要譴責的 但林某人是否真的是因為他而死 在檢方調查結束前 有待商榷
作者: 北溟魚    時間: 2017-5-25 01:44 A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LG0824    時間: 2017-5-25 05:30 AM

樓上的想帶風向讓人,把罪套到他爸頭上,
沒用的,大家可沒你想的弱智,狼師就是狼師,
這事實不會改變.
作者: 道地    時間: 2017-5-25 05:59 AM

這種老師真的很惡心阿 不知道說什麼才好阿 太過分了
作者: right    時間: 2017-5-25 10:05 PM

沒想到居然有人護航誘姦犯,太可怕了,陳星是國文老師,搞不好是她要求的國文作業呢,把誘姦引導成妨礙家庭,果然有高人指點呢
作者: hakaider0517    時間: 2017-5-26 12:05 AM

來來來,同學們,今天的作業是抄一首你喜歡的歌詞,明天交給老師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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