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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社工消防演練斷繩重傷 政府有保險竟未獲理賠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iiifgh    時間: 2017-9-26 01:39 PM     標題: 社工消防演練斷繩重傷 政府有保險竟未獲理賠

本帖最後由 iiifgh 於 2017-9-26 01:39 PM 編輯

社工消防演練斷繩重傷 政府有保險竟未獲理賠
LTN     2017-09-25 19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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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市社福大樓消防演練發生意外,女社工因緩降機繩索斷裂摔成重傷,竟未獲理賠。(記者蔡文居攝)

〔記者蔡文居/台南報導〕台南市議員邱莉莉今天質詢時,爆料今年5月18日,南市府旁社福大樓發生一起消防演練意外,一位新住民家庭中心的女社工,因緩降機繩索斷裂從4樓掉落到3樓陽台摔成重傷,竟未獲理賠。

邱莉莉表示,社福大樓是市府社會局所管理,也投保有公共意外責任險,但保險公司於9月21日初步回覆,主張因社會局和女社工服務的單位是承攬關係,符合契約的「除外責任」,故不負賠償責任。她質疑公部門編列這樣的保險預算卻看不到效益。

邱莉莉說,女社工摔傷至今已4個月,還無法確定是否能獲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,難不成還要受害者自己花錢找律師去提告政府,政府再出面處理?公部門編列這樣的保險預算看不到效益,若承攬關係不是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範圍,也不應該在出事後才釐清,保險公司若對公部門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採收費「不拒絕」、出險「不主動」、理賠「不負責」作法,法制處就必須介入爭取,否則受影響的還是小市民。

她說,過去南市有國小學童在學校游泳池溺斃,如今該名女社工在社福大樓消防演練時緩降機繩索斷裂摔成重傷,兩件個案至今還無法順利獲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,要求法制處要做為市府各機關公共意外責任險處理協助平台。

法制處長王展星表示,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視個案而定,法制處可扮演協助角色,會檢視各機關業務的公共意外責任險現況,朝議員建議的方向努力。除個案外,對於各機關業務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案件,法制處會檢視並給予協助。

社會局表示,保險公司以除外責任不理賠,適法性如何,該局將與法制處討論後,再與保險公司進行對話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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